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省公安厅透露经济犯罪新动向
合同诈骗呈高发势头
本报记者 曹志男 通讯员 谢佳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06年我省各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024起,挽回经济损失9.69亿元。而合同诈骗等常见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犯罪类型、手段增多,跨国、跨境经济犯罪案件增多是去年我省经济犯罪中呈现的几个主要特点。
  “每3起经济犯罪案件中就有一起合同诈骗案。”去年,我省的合同诈骗案比去年上升了33.53%。其中,以公司名义与多家单位、个体工商签订合同,从而骗取定金、预付款的系列性诈骗以及汽车租赁诈骗案较为突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经济犯罪的类型和手段不断增多,涉及面也越来越广,几乎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持有、使用假币更是出现向农村地区渗透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还专门购入假币,在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中使用。
  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经济案件将成为今年我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